加強责任意识 保障文化民生——公共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的具体实践
时间:2015-06-10 浏览数:2206 【关闭页面】

 ——四川省文化馆副馆长  唐健春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公共文化服务就是在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第一次正式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概念的提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体现了现代政府对自身职能的清晰定位、对公民文化权利的极大尊重和对文化民生的主动担当。特别是2011年1月26日,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意见》,明确要求“在2011年底之前全国所有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化、成规模地全面铺开。这一系列的政策发展轨迹昭示,政府的职能转变极大地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和自觉, 使公共文化服务真正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向全社会释放出政府充分履行公共文化职责的正面信息。

一、免费开放正在释放政策红利

免费开放服务虽然经历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从这项政策实施过程中所反馈的信息来看,效果却是非常明显的。无论是政府配置资源还是公共文化机构提供服务,以及广大市民群众享受到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方面均是一个多赢的结果,为这项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推进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从而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供巨大的成长发育空间。

(一)文化馆(站)的公益性主体地位得到巩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文化馆(站)功能作用作出了制度明确,使其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规范了文化馆(站)职能职责和义务。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厘清了文化馆(站)的保障机制、工作职责和服务面向,使文化馆(站)过去在自身建设中常常遇到的政策盲区、制度短板等历史包袱正在被逐一化解。文化馆(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非常清晰,体制机制和功能属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明确,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馆(站)自身功能不断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共文化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意见》的出台,加速了公共文化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进程。值得关注的是,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落实速度最快、推进效果最好、措施保障最有力、惠及群众最广泛、社会效果最突出的一项公共文化政策。这项政策的推力之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文化政策长期存在着保障无力、推进疲软的现象:一是中央的政策设计规定非常刚性,文件中明确要求“文化馆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为免费开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二是保障措施配置到位并能够及时落地,特别是补助经费的具体落实,为免费开放政策的有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使大批被长期闲置和浪费的文化设施得到了有效利用,让过去公共文化设施的大门一直“打不开”、“有门槛”、“难进入”的现象有了根本改变,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公共文化设施的享受主体和服务对象,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远大理想成功着陆,公众满意度普遍上升,由此产生强大的社会正能量。

二、完善政策措施  提高服务效能

免费开放的成功实践,为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了诸多成功经验,也收到了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但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尚处起步阶段,作为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成功的背后也难免存在“灯下暗影”。为切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 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增添有效措施,以利更有力、可持续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免费开放服务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

(一)加快完善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设施是条件, 机制是保障。保障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重点还是要在政策设计上和措施保障上深下功夫、夯实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刚开始起步的“新生事物”,其政策实践中也难免需要一个不断推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要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疏理经验和不足,确保政策设计的精细化,措施落实的有效性,以利这项政策效果更好、短板更少。

一是需要扩大补助资金的覆盖面。中央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政策安排上目前覆盖到了市、县、乡(镇),而唯独把省级机构排除在外,对于省级机构的免费开放经费,中央也只是要求由地方政府配套,却没有具体政策操作规范。因此,省级如何配套?补助多少?没有标准可循,在具体实践中就容易导致政策的标准失范、执行无据和配置不均,特别是在有的省、市之间还极有可能形成补助标准倒挂现象。应该切实探索将省级机构也一并纳入中央统一的资金补助目录,即便不被纳入也应制定明确的政策标准,从而确保免费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减少政策覆盖的断裂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体化进程。

二是免费开放经费的配置办法、补助标准有待调整。目前中央财政资金的配置额度为:市级50万元;县级20万元;乡(镇)5万元。如果这种方式被长期沿用, 就显得缺乏科学性。在我国的行政区划中,人口比例差异巨大、幅员面积相互不均,如果在政策设计中,不综合考虑地区差别、人口数量、幅员面积等客观因素,不作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而一概人为地设定“标准化”经费配置范式,这极不利于免费开放工作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须要对免费开放经费实施有效监管。各级政府主管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有效措施,切实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规范经费配送渠道,监管资金的使用流向,构建科学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切实、足额地用于免费开放而不被截留和挪用。在今后的政策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免费开放服务的调查研究,科学设定免费开放的经费补助标准,确保有限的免费开放资金能够切实用于发展,惠及公众。进一步理顺公共文化机构的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规范,推动免费开放的健康发展。

(二)明确免费开放的服务内容和设施标准

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和建设标准是重要载体。当前,文化馆(站)设施建设发展不均衡、不标准的现象依然突出,免费服务的社会化,对于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设施面积、活动内容、开放时间和具体方式都应该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范式,规范设置免费开放的空间标准、行为准则和内容要求。文化馆(站)要充分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能力、丰富内容种类,增大公众参与活动内容的选择空间,充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内容纳入规定目录。同时,针对文化馆(站)在保证开展基本性免费服务外,对弥补免费开放资金不足而开展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一些低收费公益性项目给予政策明确。为鼓励文化馆(站)整合文化资源要素、扩展文化服务面向、优化服务功能格局提供积极的政策扶持。

三、加强免费开放的载体建设

在推进免费开放过程中,免费是前提, 服务是主题。公共文化馆(站)应坚持以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围绕服务,一切体现服务,一切落实服务。作为服务机构,首先要考虑运用什么手段,采取什么方式,投放什么内容来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免费开放,不是为开放而开放,而是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履行职能、切实为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具体要求。

(一)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去行政化”。

从计划经济一路走来,文化馆(站)发展之路历尽坎坷,由于过去事业单位机制不活、功能模糊,导致文化馆(站)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方式都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在命令式、计划式的生态环境中,上级怎么安排,自己就怎么工作,上级下达什么指标,自己就完成什么任务的工作方式。 “行政化”倾向成为文化馆(站)身上的无形枷锁,是阻碍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有效释放的最大瓶颈。免费开放服务首先要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转变观念,调整视角,切实完成 “角色”转变。在思想观念上,要将过去长期习惯的“内部办公设施”打造成社会化的“公共文化空间”;在身份定位上,要从“群众文化辅导干部”转变为“公共文化服务者”。公共服务对文化馆(站) 系统来说, 是一项陌生的领域, 需要全新的理念,要尽快完成从群众文化组织管理向公共文化服务的切实转变, 这不是一个名词的改变, 而是职能的全新调整, 更是一种理念的巨大转型。

(二)优化免费开放的空间环境和内容特色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供给。免费开放服务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履行文化民生的基本责任,促进公共文化设施的充分利用,保障公民文化需求的有效供给。文化馆(站)是倡导、传播主流文化和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创作和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并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先进文化导向的重要载体。标准化的服务质量与高品质的服务内容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履行职能的正当性和引领文化正统性的基本要求。

一是升级固定设施空间环境。

在设施空间的免费目录中,包括馆内设施项目如:辅导培训室、文艺教室、排练室、娱乐活动室、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的所有场地要面向公众开放。同时,确保免费开放的空间设施和附属装备技术的升级换代,并有效利用,充分满足公众基本文化服务需要。

免费开放服务, 首先要求公共文化设施的大门要始终向公众敞开, 要切实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为社会共有、全民共享的有效载体, 让长期被“封存”的公共文化设施回归社会、普惠民众。公共设施的免费开放,不仅要使公众进得去,更要切实做到让公众“要进来、想进来”。

公共文化设施是免费开放的载体,是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基础,文化馆(站)的空间设施配置的标准化、规模化是实施免费开放服务的重要前提。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 设施的空间布局、场地容量、规模标准、功能设置等要符合标准化的建设需要。要充分满足开展各项专业化文化活动项目最基本的标准需求,实现空间环境建设规模化。 在空间设置布局上要规范合理、配置齐全, 能基本满足各类文化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满足社会公众不仅可以进入公共文化设施, 而且要具备让公众在设施空间里有选择、分项目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条件。

二是强化服务项目的特色优势。

在基本服务项目内容上,要以丰富的服务类型和容量满足公众需要。包括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普及与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群众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民族民间文化展示和传习,公益性讲座和展览,面向基层的延伸服务或流动服务等。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基础是设施, 重点在内容。免费开放,解决了公共设施向公众敞开大门的基本设置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何让公众“进得来”、“留得下”、“受熏陶”等方面做文章、添措施,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才是最终目的。如果仅仅是设施开放了, 而内容空洞、项目稀少、措施缺乏, 那么, 免费开放仅是一种形式而已,而并不会是社会的真需求、公众的真满意。要使公共文化设施充分发挥效能,让公众真正找到精神归所,关键取决文化机构充分履职,文化项目丰富多样,产品要素合理配置。这些成为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效能最具体、最直接、最客观的工作抓手。

在服务内容的供给上,不仅要满足传统活动内容的基本保障,还应该创新服务理念,扩大服务领域,切实增加活动内容和特色项目,增加公众的吸引力、参与度及归宿感,让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能切实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是文化馆(站)充分履行文化责任,增强自身服务效能,彰显专业优势实力的有效途径。加强内容丰富性、打造项目品牌化、突出艺术特色化,使公共文化空间对群众有用,对社会有益的价值取向得到完全落实。

(三)积极构建良好的人才基础

免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最关键、最紧迫的还是人才问题。人才不足,理念缺位是免费开放中最薄弱的关键环节。公共文化服务是对文化馆(站)传统工作模式和发展理念的巨大变革。公共文化服务从业者必须要完成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切实转变,从“闭门办馆”向“敞开大门”、“免费开放”顺利过渡。要完成对长期习惯于按部就班工作方式的发展转型,难免会有诸多的不适应、不熟悉、不对位的现实问题,但也必须勇敢面对,切实加以解决。

加强文化馆(站)系统人才建设,首先是要盘活存量,并做大增量。盘活存量就是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操行的培训,切实构建培训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创新管理模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技能水平和敬业精神。而做大增量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切实完善对人才队伍的科学配置,优化人才布局结构,提升人才使用水平,逐渐形成管理人才配置到位、专业门类规范齐全、梯次结构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格局。文化馆(站)是社会供养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专职从事公共文化事业的载体和平台,是引领文化走势的“排头兵”,从业者的思想素质、文化品格、专业修养是衡量公共文化机构自身价值、功能作用和社会影响度的基本标准。加强人才建设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上档升级,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文化厚度的重要的基础性环节,要毫不懈怠,有所作为地人全力推动,确保公共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