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和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对分管领导负责。
(二)负责本部的声乐、舞蹈、器乐的组织、创作、辅导、培训。
(三)负责组织本部人员创作、编导、排练节目参加演出和各类比赛活动。
(四)负责督促本部人员执行馆内规章制度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负责对外联系开展与本馆有关的专业展演活动。
(六)负责对各县(市、区)文化馆相应业务进行指导。
(七)负责老年艺术培训中心,未成年人、农民工艺术培训中心,百灵乐团、舞之韵艺术团,哆来咪艺术培训基地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声乐、舞蹈、器乐免费开放项目工作。
(九)完成馆领导安排其他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