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文化馆和美术馆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馆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

(三)主持召开馆长办公会、馆务会、全馆职工大会,讨论制定全馆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职工培训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发展规划。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搞好长远规划和宏观调控,做好群众文化工作。

(六)组织职工完成本馆职能工作和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七)勤政廉洁、办事公道。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

(八)负责全馆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九)其它事项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